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全文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,城市绿化成为了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。为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,徐州市于2014年颁布了《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》,下面是该条例的全文。
第一章 总则博鱼boyu体育sports
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,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管理活动。
第三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、科学规划、分类管理、全民参与、政府引导、多元投入的原则,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品质的提升。
第四条 城市绿化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、保护生态、提高效益、服务人民的原则,加强对城市绿化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保护,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品质。
第五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,制定城市绿化规划,统筹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,加强城市绿化监督和检查,保障城市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
第六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绿化规划,明确城市绿化的总体目标、发展方向、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等,编制城市绿化专项规划,把城市绿化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。
第七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设施建设,建设公园、绿地、林荫道、花坛等城市绿化设施,增加城市绿化面积,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。
第八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道路绿化,对城市主干道、次干道、支路、背街小巷等进行绿化,提高城市道路绿化率。
第九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广场绿化,对城市广场进行绿化,增加城市绿化面积,提高城市绿化品质。
第十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居民区绿化,对城市居民区进行绿化,增加城市绿化面积,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。
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
第十一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绿化管理制度,制定城市绿化管理条例,规范城市绿化管理行为,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力度。
第十二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保护,保护城市绿化设施和植物资源,保护城市生态环境,禁止非法采伐、破坏城市绿化设施和植物资源。
第十三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监督和检查,对城市绿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,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,确保城市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第四章 奖惩和投资
第十四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绿化奖惩制度,对城市绿化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,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。
第十五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城市绿化投资,优化城市绿化投资结构,增加城市绿化投资比重,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品质。
第十六条 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宣传,宣传城市绿化的重要性和意义,提高公众对城市绿化的认识和参与度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绿化,是指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种植、养护和管理各种植物,建设各种绿化设施,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活动。
第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绿化设施,是指公园、绿地、林荫道、花坛、广场、人行道、道路绿化带、城市森林等城市绿化设施。
第二十条 本条例所称的植物资源,是指城市中各种植物的总称。
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徐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以上就是《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》的全文。该条例的实施,将有力地促进徐州市城市绿化工作的开展,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。